中韩FTA原产地证的定义及填制说明
什么是中韩FTA原产地证? 即中国与韩国自由贸易协定(FTA)优惠原产地证书,英文全称: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-Korea FTA, 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,那时开始中国出口到韩国的货物提供中韩FT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,经过三轮降税,不少企业因此受益, 我们要利用好这一“纸黄金”。 下面对其填制说明作一个概述,更多详情可以了解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原产地证书填制有什么要求及标准?样本说明 : 第 1 栏:填写中国或韩国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 第 2 栏: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 地址(包括国家)。 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的商品,应详细列出其他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,可以填写“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或授 权机构” (AVAILABLE UPON REQUEST) 。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,应填写“同上”(SAME)。 第 3 栏:填写常驻中国或韩国的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 第 4 栏: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,详细说明离港日期、运输工具的编号、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。 第 5 栏:备注栏。 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,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和所在国家 。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,则应注明“补发”字样。如果原产地证书是经核准的副本,则应注明“原产地证书正本(编号 日期 )经核准的真实副本”字样。 第 6 栏:填写项目号,不得超过20项。 第 7 栏:应填写唛头及包装号。 若存在唛头和包装号, 填写唛头及包装号。如果唛头是图形或者符号而非字母或者数字, 应填写“图形或符号(I/S )”。如果没有唛头及包装号,应填写“没有唛头及包装号”( N/M)。 第 8 栏: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。 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,以便于海关关员查 验时加以识别。货品名称应与发票及《协调制度》上的商品描述相符。如果是散装 货,应注明“散装”。在商品描述末尾加上“***”(三颗星)或“\”(结束斜线符号)。 第 9 栏:对应第 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