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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韩FTA原产地证的定义及填制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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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中韩FTA原产地证? 即中国与韩国自由贸易协定(FTA)优惠原产地证书,英文全称: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-Korea FTA, 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,那时开始中国出口到韩国的货物提供中韩FTA证书可以享受关税减免,经过三轮降税,不少企业因此受益, 我们要利用好这一“纸黄金”。 下面对其填制说明作一个概述,更多详情可以了解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原产地证书填制有什么要求及标准?样本说明 : 第 1 栏:填写中国或韩国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 第 2 栏: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 地址(包括国家)。 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的商品,应详细列出其他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,可以填写“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机构或授 权机构” (AVAILABLE UPON REQUEST) 。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,应填写“同上”(SAME)。 第 3 栏:填写常驻中国或韩国的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、地址(包括国家)。 第 4 栏: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,详细说明离港日期、运输工具的编号、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。 第 5 栏:备注栏。 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,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和所在国家   。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,则应注明“补发”字样。如果原产地证书是经核准的副本,则应注明“原产地证书正本(编号  日期  )经核准的真实副本”字样。 第 6 栏:填写项目号,不得超过20项。 第 7 栏:应填写唛头及包装号。 若存在唛头和包装号, 填写唛头及包装号。如果唛头是图形或者符号而非字母或者数字, 应填写“图形或符号(I/S )”。如果没有唛头及包装号,应填写“没有唛头及包装号”( N/M)。 第 8 栏: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。 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,以便于海关关员查 验时加以识别。货品名称应与发票及《协调制度》上的商品描述相符。如果是散装 货,应注明“散装”。在商品描述末尾加上“***”(三颗星)或“\”(结束斜线符号)。 第 9 栏:对应第 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...

iPhone 8/8 Plus/X需要出口转内销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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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hone 8/ 8 Plus,图片来源网易手机 苹果手机每一代产品的发布,在行业会掀起一层浪,好坏不作定论! iPhone 8作为Apple(苹果公司)第11代手机,北京时间2017年9月13日凌晨1点,在Apple Park新总部的史蒂夫·乔布斯剧院举行苹果新品发布会上发布的年度旗舰手机,售价699美刀起 目前,已全国开售,但不过与以往iPhone新品发售不同,这次苹果店遇冷,未出现顾客排队盛况,顾客只玩不买,而且黄牛也说了,不打算入手iPhone 8,等iPhone X。 而这些来自郑州富士康生产的iPhone产品,需要出口转内销吗?下面来看看一则来自澎湃新闻的报道 河南郑州富士康工厂是世界上最大的iPhone组装厂,全球大约一半的苹果手机都来自这里。那么,在郑州组装的苹果手机需要先运到海外再运回中国来完成“出口转内销”式的销售吗?来自郑州海关的答案是不需要。 9月12日,苹果公司在秋季产品发布会上推出三款新手机,包括为纪念苹果手机问世十周年而设计的iPhone X,以及升级换代的iPhone 8和iPhone 8 plus。当天开始,位于中国郑州的富士康工厂成为了最繁忙的地方。 在9月5日就有网友晒出了郑州富士康工厂准备将打包好的iPhone 8手机发往美国的照片。据此,不少网友感叹在国内购买产国内组装的手机还需要走一道“出口转内销”的流程。 9月18日,澎湃新闻从郑州海关了解到,在郑州富士康组装的苹果手机并非如大家所想的要先运到美国,再运回中国,而是只经过一个“加贸货物内销征税”的环节就可以在中国内地市场上销售了。 加贸货物即加工贸易货物。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、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包装物料,经加工或装配后,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,通俗点说,就是原材料差不多都要进口,而加工后的成品都要出口,也就是俗称的“两头在外”。富士康就是一家典型的加工贸易企业。 加工贸易的最大特点是加工所需的进口料件是保税的,也就是不征税,或者先征税,成品出口会返还的。明白这个特点后,从字面上就很容易明白何为“加贸货物内销征税”了。加工贸易的货物本来是要全部出口的,但当需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直接销售,这时就要增加一道“征税”环节。 郑州富士康组装苹果手机在中国内地市场销售流程。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海关发布”。 具体到苹果手机,经郑州富士...